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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滨海农商银行关于调整“滨聚付”商户手续费标准的公告
尊敬的“滨聚付”商户:
天津滨海农商银行将根据“滨聚付”商户资金留存情况进行动态手续费标准调整,详情如下:
一、根据商户滨聚付结算账户季均交易额的资金留存占比,按季对商户费率实行调整。
资金留存占比(活期余额) | 措施 |
季均交易额的30%以下 | 费率执行交易金额的0.2% |
季均交易额的30%(含)—50% | 费率执行交易金额的0.1% |
季均交易额的50%(含)以上 | 免收手续费 |
季均交易额:Σ当季每日交易额/当季天数
活期余额:季度月末活期时点余额
二、调整周期以我行系统记录的交易数据为准,商户入网的自然季度内执行优惠手续费标准,商户入网次季度首月7个工作日内,按照商户上一季度的交易情况及资金留存率,总行零售及电子银行部计算并发布商户收费标准,同时完成系统内手续费费率的调整工作。
三、予以存量商户三个月收费缓冲期,缓冲期满开始执行新的手续费标准。
特此公示,我行对此保留解释权。
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