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关于资产证券化律师事务所服务项目资格预审结果的公告
2019年9月20日,我行组成资格预审小组对报名资产证券化律师事务所服务项目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核,其中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天津森宇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北京炜衡(天津)律师事务所、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不符合入围资格要求,其余报名供应商全部符合入围资格。在此感谢报名本项目的供应商对我行采购工作的支持,望与我行相互协作共同发展。
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