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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信用卡资金使用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2年09月02日

尊敬的四海通信用卡持卡客户:

为严格落实监管机构关于信用卡资金用途管控的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用卡行为,营造依法合规的信用卡使用环境,即日起,我行将按要求加强四海通信用卡在非消费类交易中的管理,具体如下:

一、我行信用卡不得在房地产类商户(商户类别码1520、1771、7013,或其他实际受理房地产交易的商户)进行交易。

二、我行信用卡不得在境内房产税费类商户进行交易。

三、我行信用卡在境内物业、分时用房类商户(商户类别码为6513、7012)交易,按客户实施管控:单笔交易金额不得超过3万元人民币,日累计交易金额不得超过5万元人民币,月累计交易金额不得超过5万元人民币,年累计交易金额不得超过10万元人民币。

四、我行信用卡不得在投资理财类商户(商户类别码为6051、6012、6211)进行交易。

五、我行信用卡在境内人身保险类商户的日累计交易金额不得超过10万元人民币。

六、我行信用卡不得在境内烟草经营类商户(商户类别码为4458)使用。

七、我行信用卡在境内纳税类商户(商户类别码为9311)的日累计交易金额不得超过10万元人民币。

八、我行信用卡在境内其他批发商、建筑装饰材料批发(商户类别码为5998、5039)的单笔交易金额不得超过10万元人民币。

九、我行信用卡不得在商户类别码为6540、6537、6536、9406、3824、7800、7801、7802的境外商户进行交易。

四海通信用卡为先透支后还款的银行卡,不可违规使用,不得出租、出借、出售,或以其他方式交由他人使用,否则由持卡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损失和法律责任。如您将四海通信用卡用于非消费领域交易,可能会导致交易失败,我行将对疑似风险交易的信用卡采取包括但不限于限制交易、降低额度、终止分期等措施。为保证您正常使用我行信用卡,请您务必妥善保留与信用卡交易用途相符合的交易凭证,以便我行及时核实。

如有疑问,请致电客服热线:022-96156,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