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度第一次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于2018年4月27日召开2018年度第一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4月27日(星期五)下午2点30分。
3、会议召开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三道158号金融中心2号楼五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5、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 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2017年财务分析及财务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二) 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2018年经营目标及财务预算报告
(三) 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2017年董事会对董事评价及独立董事的相互评价
(四) 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2017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五) 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2017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六) 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2017年监事会自我评价和监事履职评价
(七) 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2017年监事会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职评价
(八) 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关于发行金融债券的议案
(九) 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关于发行二级资本债券的议案
(十) 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十一) 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方式:凡符合会议要求的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权托管卡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18年4月16日—4月23日9:00-16:00。
3、登记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三道158号金融中心2号楼5层。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受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权托管卡、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四、豁免事项
若2018年4月25日前股东对于会议议案未提出异议,且上述议案在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期间无实质性改变,则股东同意放弃法律法规及章程规定的公司就股东大会的提前通知义务,并会如期到会参与对上述议案的表决。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2-24895789
传 真:022-24895776
邮政编码:300308
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