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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行自9月起建立补充住房公积金 提高企业年金标准
连日来,行党委、经营班子认真落实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启动实施了人力资源提升、战略规划研究、企业文化等项目建设,调整完善了营销体系。为充分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进一步增强企业竞争力和凝聚力,行党委立足长远发展,在经济环境较为困难的情况下,决定建立补充住房公积金和提高企业年金缴纳标准。
补充住房公积金是在基本住房公积金的基础上,由企业自主决定建立的,由企业缴纳至员工个人账户,员工个人不缴纳,按照我市有关规定提取使用。实施这一制度,员工既可以享受到减免个人所得税政策,又大大改善提高了住房及时支付能力。实施初期,我行补充住房公积金与基本住房公积金标准相同,按照规定,实行上限封顶,缴纳范围为正式员工和内退员工。同时,为吸引人才引进,对西部、东部地区采取了行内住房补贴政策。
企业年金是在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由企业自主决定建立的,我行自建行之初即实施了企业年金制度,是在全市较早实施的单位。这次调整,将企业年金单位缴纳比例从6%提高到10%,将个人缴纳比例从2%降到1%。提高企业年金单位缴纳比例,将持续增加员工养老金账户的积累标准,提高员工长远生活质量。
随着企业发展,我行还将逐步建立补充医疗保险等福利制度,及时让广大员工享受改革发展成果,体现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 (人力资源部 史秀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