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关于出租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杭州道一套自有房产的公告
为盘活本行自有资产,现对坐落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杭州道1-139的自有房产公开征集承租方。该房产为一层底商,建筑面积:137.97平方米,结构为钢混,设计用途为非居住,未设定抵押,租金半年一付(上打租),租赁期为 2年,押金2万元人民币。
请有意向的企业或个人,携带有效证明(身份证、企业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到天津市空港经济区金融中心2号楼203处报名,联系人:秦景健 022-24867916,报名截至日期:2018年5月7日。
承租要求:
1、承租方在装修期间,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禁令的规定执行,加强房屋建筑安全管理,装修时不得拆改房屋原始主体结构。
2、租赁期间,所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火灾),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要负责全部赔偿。
3、租赁期间,乙方不得经营涉黄、赌、毒等各种违法经营活动。
4、租赁期间,所承租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由承租方负责,并服从甲方主管部门和公安、消防部门的监督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立即整改至符合相关部门的要求。